想一下

「自一七七六年美國人一再誓言爲自由而戰,展現捍衛自由的決心,但爲誰的自由而戰?捍衛誰的自由?卻不易得到一致的答案。政府應該保護勞工的自由,還是雇主的自由?消費者的自由或是生產者的自由?是否鷹尊重選擇非主流、另類生活的少數人自由?要歌誦抽象的自由很容易,但堅持這個理念則非常困難,因為賦予一群人全部的自由,通常意味將剝奪另一群人的自由。由於社會對自由的觀念並非一成不變,交易的合法性因而影響個人的生活與消費模式:也就是說,市場運作終究受到社會主流價值的影響。

現代社會中,個人的慾望往往以多元方式呈現,唯有政府理解到多元慾望在現代社會是常態而非病態,並正視它的複雜性,才能夠以真正民主的方式解決多元慾望所衍生的問題。政府不應將有限資源用於懲罰那些在別人眼中行違反傳統或另類的少數人。作者認為『成年人關起門來自願做什麼事是她的自由』,政府應該遵循的原則是:做好政府應該做的事。地下經濟永不會消失,只要公司道德標準維持一致,地下經濟自然變的不是那麼重要。地下經濟固然是一個國家進步的指標,畢竟只有不對的事情才需走入地下。」

-- 林向愷(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2005)


From 「地下慾望知多少?」-「大麻、草莓園、色情王國(Sex, Drugs, and Cheap Labor in the American Black Market)」(by Eric Schlosser)之推薦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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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ure is but an image or imitation of wisdom, the last thing of the soul."

"Nature is but an image or imitation of wisdom, the last thing of the soul."
-- Plotinus